“舞蹈+科技”:多媒体手段,多少为宜?
责任编辑:王琳      发布日期:2024-08-22   
  金  娟
  舞蹈和科技的融合不能是简单的物理层面的叠加。面对新技术浪潮,我们需要把握好舞蹈与科技融合的尺度。
  在传统舞台舞蹈创作领域,我们仍需坚守以人体动作为主要媒介的舞蹈艺术特质,明确多媒体技术的跨界融合是舞蹈艺术创新的辅助动力,应以协助舞蹈的创作和表达为目的,而非消融舞蹈的意境和艺术想象空间,更不能取代舞蹈表演本身。
  近年来,随着科技与艺术的高度交集、深度融合,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5G、扩展现实、裸眼3D、全息投影、虚拟现实等沉浸式多媒体技术更加广泛地应用于舞蹈艺术领域,应用在《唐宫夜宴》《只此青绿》《舞千年》《五星出东方》《锦鲤》等一大批舞蹈作品中,拓展了舞蹈艺术新空间,催生了舞蹈发展新形态,带来了舞蹈审美新体验。
  在新技术兴起的同时,也出现了部分舞台上的舞蹈作品形式大于内容、舞台表演淡化的创作发展趋势。这让一些舞蹈编创者开始反思技术的单向输入对舞蹈的影响。从渴望技术、崇拜技术、拥抱技术,再到反思技术,我们究竟该如何认识当前舞蹈与科技的跨界合作?又该如何把握舞蹈与科技的融合创新尺度?
  首先是科技赋能实现突破和蜕变。
  舞蹈是以人体形体运动为主要媒介,以表现人类浓缩而升华的思想情感为追求,灵与肉高度契合的社会艺术活动。在传媒迅猛发展、多种媒体高度整合、全方位交互传输已成现实的今天,科技赋能舞蹈实现突破创新、成长蜕变。
  科技赋能,丰富舞蹈的艺术创作与表达。在传统舞台上,舞者表演受时间、空间和生理的限制,需在特定物理空间内进行线性表演。科技的加持提升了舞蹈的表现空间,渲染了舞台氛围,给予了舞蹈更多的呈现和表现方式。例如舞蹈诗剧《只此青绿》,依托舞台上4层地面同心圆转台、3扇环形遮幕的精心设计,通过控制不同转台的旋转速度、方向,不着痕迹地进行舞蹈场景切换,再配合简洁凝练的光影效果,诗意呈现了舞“绘”《千里江山图》的意蕴。舞蹈与舞美技术精准配合、高度统一,让观众在画家王希孟和展卷人跨越千年的穿梭、对望中,唤醒对民族文化的记忆,激活意蕴深厚的想象空间,引发强烈的情感共鸣,体味清新雅致的独特宋韵,堪称融科技之力、展舞蹈之美的经典范例。
  科技赋能,推动数字舞蹈打破壁垒、广泛传播。数字舞蹈,也称新媒体舞蹈,是运用技术手段将舞蹈的身体转化为数字形态,实现对舞蹈的数字化采集、存储、再现、解构、组合和重塑。数字舞蹈利用各种媒体技术,突破时间和空间的束缚,能以日常或超常的形态在任意空间穿梭。哪怕和观众相隔万里,也能实时进行沉浸式体验和亲密互动。严格来说,数字舞蹈已经超越了传统舞台舞蹈的范畴,具有数字化、多样性、集成性、交互性、协同性和实时性等特点。因此,它能以跨界融合之力,打破圈层壁垒,走进大众视野。譬如《唐宫夜宴》,原名《唐俑》,是第十二届中国舞蹈荷花奖古典舞参评作品,但它当时并未获得舞蹈圈内太多关注。河南卫视春晚对其进行数字转化,利用“5G+AR”智能技术,让《唐俑》在多维变幻的空间中重新搭建逻辑结构,演绎了一场唐代乐舞俑的“博物馆奇妙夜”,带给观众身临其境般的唐风审美体验。之后又借助短视频平台,让观众在网络上自由观赏、交流和互动,引发网络热潮,实现舞蹈艺术与大众的双向奔赴。
  其次是技术革新带来挑战与问题。
  当新技术以席卷之势成为当下舞蹈艺术创作的重要手段时,舞蹈艺术同样面临着新技术、新形式、新观念的挑战。
  在舞蹈与科技融合发展的过程中,一些舞蹈创作过度依赖高科技多媒体手段,淡化了舞蹈在创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创作者将声光电、机械、装置等新技术手段当成华丽包装,将科技手段的堆砌、泛化和酷炫当作是艺术的创新。创作中过分强调观众的视听感官体验,轻视舞蹈本体的重要性,忽视舞蹈的艺术表达和演员精彩的现场演绎带给观众的思想交流、艺术想象和情感共鸣,从而导致舞蹈作品虽形式绚烂,但内涵空洞、特质模糊。此外,数字舞蹈在海量创作、广泛传播的同时,也无法遮蔽创作中存在的作品审美性和艺术精神消减的问题。
  最后是把握尺度推动融合与创新。
  舞蹈与科技融合过程中出现的这些现象和问题,让我们清晰地认识到,舞蹈和科技的融合不能是简单的物理层面的叠加。面对新技术浪潮,我们需要把握好舞蹈与科技融合的尺度。
  在传统舞台舞蹈创作领域,我们仍需坚守以人体动作为主要媒介的舞蹈艺术特质,明确多媒体技术的跨界融合是舞蹈艺术创新的辅助动力,应以协助舞蹈的创作和表达为目的,而非消融舞蹈的意境和艺术想象空间,更不能取代舞蹈表演本身。这就对舞蹈创作者和舞美设计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在保持舞蹈艺术特性的基础上,突破固有思维,创造性地掌握和运用新技术。让每一次舞台移动、光影变幻、景观更迭、音乐演奏都在恰当的时刻,以合适的方式呈现在舞蹈创作中,让舞美设计化为舞蹈的一部分。这样既能满足观众的视听需求、保持舞蹈的艺术特性,还能将舞蹈创作的危机转化为新机,更积极地推进舞蹈艺术的发展。在数字舞蹈创作领域,应鼓励艺术家关注新科技的社会应用,积极探索舞蹈与科技两种语言的融合方式,深入思考在融合过程中应承担的文化责任,寻找舞蹈和科技融合间的平衡点。
时至今日,舞蹈与科技间协作、融合的浪潮已至,而我们正处在最好的时间节点上。尊重舞蹈艺术规律,坚守舞蹈艺术特征,把握好融合创新的尺度,适量、恰当地运用多媒体技术,才能让舞蹈艺术焕发多元新活力。在可以预见的未来,相信舞蹈和科技的融合发展会催生舞蹈发展的新形态、新领域和新动能。
  源自: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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