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民营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意义与路径
责任编辑:王琳      发布日期:2024-05-10   
  王一淼
  立足新时代背景,推进民营文艺院团改革发展,对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激发演艺市场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精神文化需求等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推进民营文艺院团改革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如何在尊重艺术生产规律的基础上,立足实际,进一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激发活力,还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探索。
  推进民营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现实意义
  有利于民营文艺院团的优化升级。民营文艺院团虽在不断发展自身,但同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虽然与之相关的政策环境在不断优化,但扶持激励力度仍需要进一步提高;虽然精品力作在不断涌现,但高峰之作仍稍显不足;虽然文艺队伍在合理壮大,但人才支撑优势还不明显;虽然社会影响力在不断彰显,但独特作用的发挥还有待提升。进一步推进民营文艺院团改革发展,既有利于完善民营文艺院团真正走向市场的保障机制,又有利于民营文艺院团创作和生产经得起市场检验的拳头产品;既有利于民营文艺院团有效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统筹谋划的多元经营能力,又有利于民营文艺院团引进既懂艺术规律又熟悉经营管理的专业力量,在革除自身弊端、实现优化升级等方面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有利于民营文艺院团的作用发挥。推进民营文艺院团发展,不仅有利于自身建设,还有利于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优化、文化产业创新等。具体而言,首先,可激励民营文艺院团着力创作既体现国家水准、传递民族特色,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优秀文艺作品,示范带动各艺术门类发展,如创作、传播融合民族元素的高水平音乐作品,既可为观众带来美的享受,又可为现代音乐创作和教学等带来启发,助力社会主义文艺作品繁荣。其次,可引导民营文艺院团深入挖掘地方特色资源,做强区域优势艺术门类,成为本地文艺作品创作或传播的重要引领者、推动者,如将传统民族舞蹈与走马竞技文化相结合的鄂尔多斯舞蹈作品《马铃摇响幸福歌》,既彰显了民族文化在传承保护、创新交融中的蓬勃生命力,又传递了坚忍不拔、一往无前的蒙古马精神。此外,可督促民营文艺院团为广大民众提供更优质的文化服务,促进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如依托图书馆、文化馆、文化驿站、城市阅读岛等公共文化场馆,精心策划文学讲座、艺术公益培训、文化艺术展览、科普研学等一系列全民艺术普及活动,拓展品质文化生活圈;举办文化旅游节、民俗演出等,吸引更多游客到当地旅游消费。
  深化民营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路径
  民营文艺院团是艺术创作生产的重要力量,是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是发展演艺及相关产业的重要生力军。其应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不断创新发展,创作内容更加深刻、思想更具内涵、情感更加丰富、技艺更加精湛、制作更加精良的文艺作品,满足广大民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其一,做好人才工作。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人才是根本。民营文艺院团应从制度、机制等方面建设入手,不断完善文化人才梯队培养机制,从而使院团始终保持良性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一方面,加强人才培养储备。例如,与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开展人才联合培养,让编剧、作曲、导演、演员、灯光、舞美等方面的人才在学校学习和积累理论知识,在文艺院团获取就业技能和岗位技能;持续开展“名师带徒”行动,形成名师带高徒的良性育才机制。另一方面,促进人才引进交流。例如,结合各院团特质加强对外沟通,邀请全国知名专家参与策划、编写或给予指导;打破行业壁垒和体制障碍,探索采用剧组制形式,吸引国内一线文艺领军人才加盟,补齐人才短板。此外,激发人才创造活力。例如,建立文化艺术领域荣誉表彰制度,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等不同级别奖项的艺术作品主创人员实施不同的奖励;在选人用人方面,打破“论资排辈”“唯主角论”“身份界限”,唯才是举,不拘一格,对有能力的人给机会、给平台、给激励。
  其二,做好创作工作。艺术创作是民营文艺院团的中心任务,艺术作品是民营文艺院团的立身之本。民营文艺院团应遵循艺术规律,创作更多精品。一方面,聚焦重大主题,从广大人民的日常生活、审美趣味、文化心理等角度出发,加强现实题材、军事题材、青少年题材、乡村题材等的剧本创作,充分展示新时代国家发展新面貌。另一方面,注重剧本质量。定期开展剧本征集评选活动,发掘、扶持一批优秀剧本;建立文艺精品立项扶持评审机制,有效促进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对接中国民族民间文艺基础资源数据库、网络文学数据库、优秀小说数据库等,推动剧本创新性改编。
  其三,做好传播工作。为改变一些作品“没人看”“不叫座”的现状,民营文艺院团应努力走出“出效益难”困局,积极寻求打开市场、吸引观众的路径。一方面,聚集人气。在剧院之外,到广大农村、社区去演出,用“流动车”“小舞台”等灵活形式,将作品唱进、演进观众的心中;定期举办艺术节、优秀剧目展演、演艺赛事等活动,引进国内外优秀商业演出。另一方面,扩大影响力。与主流媒体、号召力和影响力强的网络达人合作,通过多种传播渠道,不断提升文艺作品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此外,助力地方文化活动品牌尤其是文旅融合活动品牌打造,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同时,提高文艺作品与民营文艺院团的知名度。
  (作者系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院副研究馆员,研究方向:戏曲理论研究。本文系甘肃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文化强省建设中的甘肃民营戏曲团体现状调查与发展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YB021)
  源自: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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